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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男方于2006年出全资购买女方工作所在高校的集资房,婚后一起居住,该住房为婚前购买,房产在女方名下,现2011年协商离婚,女方提出将该房屋退还学校,退还男方2006年购房所支付的款项,近期学校已通知教职工缴纳费用办理房产证。请问高校集资房的性质是怎样的?可以对外出售吗?女方提出的房产处置意见合理吗?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样划分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独自舐伤(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1-06-21 20: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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