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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中提供假收入证明的公司需承担责任吗

在离婚案中提供假收入证明的公司需承担责任吗 在离婚案里,女方所在的工作单位开具了假工资收入证明,我有证据证明此项假的工资收入证明比实际收入要少了很多,但是此假证明没有影响到抚养费的判决,找到其公司的人事部,推说“女方没有说明开证明的用途,还说可以少开不可以多开,说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以少开”!
我想起诉开具了假工资收入证明的,需要以什么案由起诉,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如果没有,我可以利用网络和其他媒体手段宣传其公司作假的行为,等待其公司起诉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付晓军(天津)
提问时间:2015-10-2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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