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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财产继承和转让问题

关于财产继承和转让问题 陈平夫妻俩有4个小孩分别是A B C D ,陈平1991年去逝的,他小孩D是2007年去逝的,在2011年有一笔财产50万补回陈平,当时不清楚此财产,没立遗嘱,请问陈平妻子,A B C 三人如何继承财产?又如何分配?而D的小孩和配偶有否资格继承属于D的那份财产?有?上述这些人又如何继承和分配财产?还有陈平妻子,A B二人想将属于自己那份财产转让C一人,份额有多少?要否纳税?要纳税的话,如何纳,纳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cq181……(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1-06-21 16: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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