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 我父母亲于2003年和2008年分别去世,我作为我父母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我没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我到我县的住建局去办理房产过户。但是县住建局的办事人员说没有遗嘱必须公证,我说能不能由我和我母亲的单位开证明,证明我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住建局的办事人员说不星,必须公证。我想请问:我认为公证书应该是三方签字(即:我、我父母、公证人)且缺一不可。现在我父母都去世多年了,我父母亲这方谁签字。这样的公证书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ndao……(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1-06-21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