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 我父母亲于2003年和2008年分别去世,我作为我父母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我没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我到我县的住建局去办理房产过户。但是县住建局的办事人员说没有遗嘱必须公证,我说能不能由我和我母亲的单位开证明,证明我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住建局的办事人员说不星,必须公证。我想请问:我认为公证书应该是三方签字(即:我、我父母、公证人)且缺一不可。现在我父母都去世多年了,我父母亲这方谁签字。这样的公证书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ndao……(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1-06-21 16:1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