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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今年暑假因为生病的原因离开了家,后来被派出所找到
我现在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今年暑假因为生病的原因离开了家,后来被派出所找到 我现在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今年暑假因为生病的原因离开了家,后来被派出所找到,派出所联系了大学的领导并告知情况。之后我就被父母送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治疗,在开学前向辅导员请假一个月,一个月后回学校上课,经过专家诊断,我可以出院去上学,并坚持吃药,学校却不同意我去上课,需要我提供健康证明才可以。今天去华西医院复查,医生给我开了两个月的药,再等两个月去复查。我问了医院里面我的主治医师还有给我看病的门诊专家,都说他们不提供健康证明这种材料,咨询了医院只能提供休学的同学复学证明,我只是请假却没有休学,所以请的假到了,也可以去上学了。今天联系了辅导员,辅导员说我没办法提供证明,可能不会让我上学,我说我可以向学校写保证书,避开学校承担的一切责任,但是辅导员也说不可以。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向学校提起申诉吗?如果我向学校领导说明,有法律条文规定用以保护自己权益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南岸)
提问时间:2015-10-20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