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认为承包期过长,2002年的承包价格与现在比显失公平.诉求变更承包价格。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