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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从甘肃来到苏州打工,在华硕厂内结识了蒋某。在相处了一段时日后我提出想要做点地摊之类的事情,但是他说

我从甘肃来到苏州打工,在华硕厂内结识了蒋某。在相处了一段时日后我提出想要做点地摊之类的事情,但是他说 我从甘肃来到苏州打工,在华硕厂内结识了蒋某。在相处了一段时日后我提出想要做点地摊之类的事情,但是他说他的父亲在老家有几家店面外租,可以直接去他老家做饮食生意,我说我手头没有资金,他说可以用信用卡,说他朋友是从事信用服务行业,我通过自己身份证借贷手机,他用他信用卡刷出来了一次还清可以有信用额度办理能借贷一到二万的信用卡,于是在这边我用自己身份证借贷苹果6s手机一部,但是在八月中旬他借口离职在我们通信一月后他杳无音信。
请问我这件事能够报案处理么,若可以的话我有微信聊天记录  他的支付宝账号   他在厂区报名上班也有登记。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855001302(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10-2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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