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分配纠纷
分配纠纷 我们村2001被镇政府征用190亩土地用作平阳师范学校和平阳一中校园建设用地,征地款为每亩51000元,没有返还地,当时村民不接受,一定要返还地,镇政府就和村集体协商划十五亩给皇岙村自主使用,村集体就下发给征地户每亩8000元的返还款,征地户也都画押签字了。不知什么回事只审批了100多亩,还剩86亩没有审批,而且还一直空置在那,100多亩的征地户都有了养老保险,那86亩就一直没有。村组织在这几年当中卖了11.2亩政府下划的土地,用作偿还发放的征地返还款,还剩3.8亩没动。2010年镇政府重新拿86亩地去审批,最后这86亩地重新补足现有的征地价60000元,(每亩再发放9000元)并收回村集体剩余的3.8亩地,重新发放6亩的返还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伏风晓月(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6-20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