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之前在闵行租了间房子,合同租期为一年。租了一个半月,交了两个月的房租
之前在闵行租了间房子,合同租期为一年。租了一个半月,交了两个月的房租 之前在闵行租了间房子,合同租期为一年。租了一个半月,交了两个月的房租,由于要回家的原因,中途退了房,房东也同意了。但是他说等找到下一位房客之后再把押金退给我。现在房东找到房客并且房客已经入住了,但是房东以在找到房客之前,中间隔了一个月没有人住为由,把我的押金冲抵了那个月的房租。请问这样合理么?我还能不能要回我的押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10-19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