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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我在公司做了8年半,之前签过合同,最近三年未签合同,前一段时间因为公司生意不怎样,加之老板要我做二、三个人的事情,我只拿一个人的工资,我不负气,就和老板吵架出走了,差点和老板打起来了。现在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老板也结算完了,但是我在公司做了8年半时间有没有工资补偿?公司一直没有买社保和医保等,公司应该额外给予我九个月的工资补偿吗? 出走之后老板和我谈要求我三年之内不能做同行业!否则,就要找我的麻烦。我真的违了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超婆(湖南)
提问时间:2011-06-2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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