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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伤残再次鉴定

交通事故的伤残再次鉴定 您好,胡律师,我父亲和母亲去年骑摩托车途中被一辆长安车撞伤,父亲重伤,在南充抢救后并住院20天后转回家休养,今年3月份,我们家单方申请在合法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了伤残鉴定,当时无保险公司及司机在场。我向法庭提起诉讼,现在保险公司对伤残鉴定提出异议,申请法庭往成都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对于重新鉴定,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提出足够的证据法庭才会同意,如果我们不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对于法庭的判决有多大影响。因为法庭通知我们需要自己支付去成都的费用。而我也实在是没钱了,刚毕业,父母治疗的钱全部是借的,经济很困难。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陈沐风(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1-06-1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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