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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彭水县一审法官龙小平枉法裁判一劳动争义案

重庆彭水县一审法官龙小平枉法裁判一劳动争义案 重庆市彭水人民法院法官龙小平在证据不足及重大瑕疵,又无政策依据的情况下,以推测,以当事人内心认可等字眼,以残缺的工资,30个月的工资表我方只认可了6份,差24份,有些工资表无年月日又无当事人鉴字。作为断案依据,认定中央财政给执业医师的补助就是执业医师的基础工资,因此龙小平法官将中央财政给医师的补贴与合同约定的基础工资混合一谈,不尊重客观事实,违背了以事为依据,法律为准纯的断案原则,偏袒违法乱纪的彭水县润溪乡中卫生院。枉法裁判了此案。工资是劳动耇在该单位工作应得的报酬,补贴是中央对医师在边远地区工作生活上的照顾,是在正常工资以外补助,也就是说额外的补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26781……(重庆-彭水)
提问时间:2015-10-17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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