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精神损失赔偿的一点问题!
关于精神损失赔偿的一点问题! 我的朋友前段时间因为有一起交通事故问题,现在过了半个多月了,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当时我正常的行驶在路上,看见一个小孩突然从路边冲出来,我很快刹了车,但是他还是碰上我的倒车镜,我停下了车后,想下来看看情况,但是从后视镜里发现了孩子已经跑开了,然后我就继续行驶了,事后交通警察打来了电话,说我撞到了人了,我处理了事情就赶到了交通事故处理的地方,孩子也已经去医院做了检查,没有问题,只是一点点的皮外伤,我也很诚恳的和孩子的家人道歉,并提议第二天再去医院做详细的检查,第二天我也一直去医院陪了做检查,并和对方要求把检查费交给我来承担,对方婉言了,大概也就花了两百元,过了一个星期对方说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说孩子的检查费不多就算了,就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
现在我想知道是否应该赔偿?要赔偿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笑对人生路(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09-07-31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