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 我快毕业了,在学校与宁波钢铁签了就业协议,之后到其公司实习,实习期间参加了两个培训,一个是电工证的培训花费1890元,还有一个是去宝钢的培训-这培训没资料,没有专门的课程,只是参观了解,共七天的培训,花费培训费3500元。吃住都自费的。以上两个费用是公司代缴,并让我们签了培训协议。现在我想解约,他们说一定要赔偿相关费用。叫他们拿出发票什么凭证,他们拒绝拿出来,以协议为名叫我赔钱。协议还是电子版的。这钱我需要赔吗?托下去的话,我的档案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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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qsD3985(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6-18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