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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我是八十年代从大通一个乡村考学,毕业分配到单位工作

老师您好: 我是八十年代从大通一个乡村考学,毕业分配到单位工作 老师您好:         我是八十年代从大通一个乡村考学,毕业分配到单位工作,当时上学户口从农村转出;后来家里老人不在了,弟兄五个分家,老院(庄基地)分配给我,因当时我在外上班、院子暂借给我大侄子住,那时农村还没有桩基证登记制。       后来农村办桩基证登记时,我大侄子没通知我、私自按他的名字办了桩基证。几年前我侄子出意外死亡,他后面也没人看守老院。      现在我要退休了,准备回老家院住,度晚年。但乡政府土地局“以我是城市户口”不给过户,我手中有当时分家的清单,上面有详细的家产分割明细和老庄亲见证人的签字画押。      近几日村干部限我拿到土地局的证明材料,否则要拆除我的院子。这个院子是解放前夕我家老人购得的。      请问按国家法律,我继承的宅院受法律保护吗?我要通过什么程序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5-10-16 17: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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