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分包赡养老人问题
分包赡养老人问题 两兄弟各自成立了新的家庭,签订了一份所谓的“分家单”。内容如下:财产分配:两个院落,两兄弟各一。 赡养老人方面:哥哥负责父亲的生养死葬,弟弟负责母亲。两位老人在世期间,和兄弟两个轮流居住,每家一年。如故去一人,则不再轮流居住,只由负责人赡养送终。现母亲故去一年,弟弟拿“分家单”说父亲的生活不再和自己有关。分包赡养老人不合法,那么只有做父亲的可以提出合伙赡养吗?如果做父亲的偏疼小儿子,吃定大儿子了,做哥哥的权益如何保障?现在父亲的生活和将来医药费等开支是不是父亲不要求,就只得由大儿子一人承担?盼各位律师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错爱射手座(北京)
提问时间:2011-06-18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