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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路维护施工中致骑摩托车人摔伤

城区公路维护施工中致骑摩托车人摔伤 尊敬的律师朋友:您好!请问在城区公路维护过程中,路面需要修补的地方已经挖开,清理成槽状,在等待铺沥青阶段无人看守,没有警示标志,致使骑摩托车的人摔伤,该由哪个单位负责?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吕晓华(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6-18 04: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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