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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纠纷问题

子女抚养纠纷问题 我有个妹妹2006年7月非婚生育了一个孩子,在同年9月起诉离婚,当时哺乳期法院判给女方,第二年哺乳期满了重新判给了男方,女方每月给抚养费200元直到18岁。2011春节男方把孩子 带走了,女方每月看不见孩子了,判决书没有说没有说每月可不可以看孩子,现在女方能以什么方式美誉可以看见孩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雾朵云(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1-06-1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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