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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是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是:村主任。乙方为本户,承包日期是自2001年3月30日起至2031年3月30日止,承包费缴费是每十年一次,分三次交清,直至合同终止。可是现在合同期还有二十年没有到期,村委会要分这块地,可是合同上写着: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上盖有村委会的章。我想问一下,这合同生效吗?我要是上诉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PK8264(天津)
提问时间:2011-06-17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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