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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胡杰,今年16岁,在一家美发店上班,因为受朋友相邀去帮他打架

我叫胡杰,今年16岁,在一家美发店上班,因为受朋友相邀去帮他打架 我叫胡杰,今年16岁,在一家美发店上班,因为受朋友相邀去帮他打架,因为一时糊涂,不懂法律我们四个人用钢管将它烫伤,钢管是别人带的,我烫的他的膝盖,致使成为轻微伤,后来在看守所的一个月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的家人和喊我们去的那个人的家里向他赔偿了三万五,我们赔的12000,到了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
提问时间:2015-10-1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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