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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部门经理巧立名目扣罚考勤款作自己经营使用是否犯法,犯哪一条
保险公司部门经理巧立名目扣罚考勤款作自己经营使用是否犯法,犯哪一条 我是保险公司的一名资深保险代理人,长期以来部门的经理为个人的业绩和荣誉巧立名目强逼所有人员在早上考勤时间到公司开会(许多时候只是听其骂别人),及其安排的时间。否则作缺勤罚款处理。每个月少则几千元多则两万多元(其自己在会上公报的),但从来不会公报作什么用途(部份开支为:出外开会、奖品、复印纸、自己聘请的助理人员)。有意见的人众多,有时也会将部份款项退还给意见大的人。总之个人的随意性很大,请问这样做法是否违法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lY6636(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6-17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