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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改名公安与以麻烦,理由不充分为由不与更改。

改名公安与以麻烦,理由不充分为由不与更改。 您好。我91年生已经满18周岁,现在因为工作与社交需要更改姓名,但是公安局不给签字,称理由不充分,比较麻烦为由不给更改。。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叫石奇浩 从小学,到现在,一直受到名字带来的歧义,嘲笑,谐音与年月份,数字相似,给我带来内心伤害。。请问我的理由可以更改吗?如果公安局不给办理,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91657……(河南-濮阳)
提问时间:2015-10-15 11: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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