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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哺乳假的待遇问题
请哺乳假的待遇问题 我现在是特岗教师,暑假结束后请产假,可是产后我和孩子身处异地,需要延长假期到一年,请问有关假期的工资待遇有什么规定,这样是否会推迟我的入编时间,或者没有入编资格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weriju……(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1-06-17 11:52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VIP
2011-06-17 12:38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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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VIP
2011-06-1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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