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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生育津贴领取

关于生育津贴领取 事情是这样的,我15年1月生的孩子,4月去申领生育金,当时社保根据公司申报核定公司基数是1万2千多/月,那我5月领到了所有的生育金。后来社保抽查企业,发觉我公司的基数存在问题,要求人事去改,人事就根据社保的要求改成了公司基数只有9千多/月。而我的生育金已经领掉了,所以社保通知人事让我去还钱,差3千多/月,我共计要还1万多。请问社保和公司这样的行为合理不合理?我必须还这钱吗?为什么我要为他们的错误买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dych……(上海)
提问时间:2015-10-1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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