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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对方电瓶车,我方自行车,断定对方主要责任,但是对方骨折,请问营养费,误工费怎么算?

对方电瓶车,我方自行车,断定对方主要责任,但是对方骨折,请问营养费,误工费怎么算? 对方56岁的老太太骑电瓶车跟我老公骑自行车发生刮擦, 对方老太太用左手支撑地面防止摔倒,结果导致骨折。 住院的时候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方垫付,总共产生费用约5700元。

现在交警的断定结果出来是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老公负次要责任。 但是对方还是提出要我们承担误工费,营养费。

请问下这个怎么算? 我们该不该再承担这个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yue5……(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6-1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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