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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污染求助

水泥厂污染求助 我家一墙之隔开了一家水泥厂,他们因为污染问题写了一份补贴协议如下。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并在梧州市蝶山区龙湖镇人民政府见证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补贴原因
因一方所居住房屋位于梧州市塘源化工产业园区内,属于梧州市蝶山区政府搬迁安置的对象范围内。同时由于甲方正常生产运作时对乙方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乙方提出尽快安置。经双方协商,在蝶山区政府相关安置政策未出台,搬迁安置未实施,甲方愿意给与乙方补贴。

1补贴标准:以房屋为计算单位,每月每屋补贴1300元
2补贴费支付时间:从2011年6月至政府发布征地搬迁通知乙方搬迁直至乙方搬迁完毕止。

甲方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补贴款。

1.乙方系作为补偿房屋所有成员的代表签订本协议,视同房屋所有成员均认同本协议内容,并自觉遵守。
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贴款后,甲方有权利将生产时间由原来的7:30至21:00调整为6:30至21:30,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指使他人阻挠甲方的正常生产。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贴款后,甲方继续实施环保整治工作,乙方必须支持甲方的隔音墙建设工作及隔音墙建成后甲方生产实行每日24小时三班倒工作,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指使他人阻挠甲方的正常生产。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贴款后,乙方不得将房屋土地在进行处理转租。
主要内容就是如此。
我要提问的是
1要是家庭某一成员发表书面声明反对此协议,本协议还有效么?
2本协议有没有陷阱?
3如果他们做的隔音墙根本起不到作用,而我又签了协议我该怎么办。他们现在只开一两台机器,还没正式投产,还在忍受的范围。日后所有机器一起开噪音不知道会达到什么程度,实在无法忍受的时候我可以撕毁本协议么。
4如果日后他们又造成粉尘污染我还可以要求补偿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缘来系你(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1-06-1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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