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高压电线触电赔偿
高压电线触电赔偿 尊敬的领导:
我叫王素华,家住河南省太康县城,工作在太康县第二高级中学。2011年6月11号下午,我弟弟(王华伟)来我家拆除旧的水管——我家居住的楼房为四层高,我家在三楼,原先在07年的时候曾经在四楼楼顶安置了一水桶,有两根水管连接通往厨房,后来水桶拆了,从三楼到四楼有两根裸露水管在外墙上;我弟弟在拆除水管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楼房外10千伏的高压线,弟弟当场身亡。原先谁也没有注意我家墙外有高压线,以为只是普通的绝缘电线,而后咨询了太康县电业局和太康县安监局。太康县电业局说他们没有责任,不予赔偿。多次找他们商量未果。(高压线距离楼房1.7m)
这件事发生以后才发现,我家房子旁边的高压线没有“高压危险”标志,而且高压线没有绝缘。我弟弟有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三岁,还有一个即将临盆,爸妈身体不好,父亲患有脑血栓,母亲患有高血压,当得知弟弟不幸的消息后,爸妈一直精神萎靡,恍恍惚惚(现在母亲已经昏倒,滴水不进,已被送往医院); 弟弟是家里的顶梁柱,里里外外都靠他,他的不幸,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天塌下来一样。弟弟生前曾经办一养殖场,至今外债还没有还清,却又出现了这样的事。
恳请领导给予法律援助,帮住我家进快走出悲伤的阴影,衷心的祝福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此致
敬礼
王素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rk12……(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1-06-16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