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怎么样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怎么样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我与6月1日在沈阳租了一套房子,每月800元,中介费500元,押金500,说好是半年一次交齐,但是因为我出来打工,没那么多钱,跟房租商谈好在7月1日交齐所有房费,但是因为临时有变化,我提前跟房主提出转租房子问题,但是房租不同意,合同上是写有不准转租,如有不住或续交房费时,上面也写有,提前30天跟房主提出,请问房主不同意,我应该怎么样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当然合同备注上没有写转租的事宜,6月1日我交了2300,到7月1日再交2620元,就是半年房费。当然,如果没有新的住户来,这段时间房屋产生的费用当然是我继续承担)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77255……(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6-16 06:1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