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公房拆迁,下岗员工怎么诉讼
公房拆迁,下岗员工怎么诉讼 我们来自福建福州,公房属于地段在福州,主管单位在县里!现在我们居住的公房拆迁,我们下岗职工居然无权居住了,从我们企业成立起,我们就居住在单位宿舍(25平米、一家3口,有的职工甚至一家三代都居住在里面)我们的企业是06年倒闭,我们于08年签了改制合同(合同里未享受房改政策,也未领分文房补)改制之前我们一直就居住在单位宿舍,(几年无工资的情况,所以也未交分文房租,水电自付情况下长期居住,也未和企业签租赁合同等等手续)现在随着城市的规划,面临拆迁,主管单位扔给我们一句话,房产属于国有资产,我们无权享受(进一步了解,单位领导说:我们企业没有房改政策)由于断电断水,拆迁单位看见现在室外天气38度,我们房屋室内温度30多度,还点着蜡烛生活了60多天,实在不忍心(有1岁多的小孩、老人等),处于人道的情况下,把我们安置到了新房,现在房子已拆迁,(拆迁办未经我们主管局单位同意,拆迁办把我们安置到新房)房产还是属于我们企业单位(主管局和拆迁办当初是签定的货币补偿)由于主管局一直未下来协商解决住户,拆迁办无法拆迁,没办法的情况下,把企业房屋做为产权对换的形式,把我们安置到新房,产权还是属于企业)!现在基本就是这样的情况,房子钥匙已拿到了,没法住,是框架房,没装修无法住,如果装修,又害怕主管局不讲道理,强制收回,因为主管局又说我们都下岗改制了,无权享受住房!我们几次到省里市里讨说法,回答的都是等通知,一等几个月过去了,都是无果,所以现在想了解下:纠纷应该提起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胜律有多大?谢谢大家律师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nlin……(福建)
提问时间:2009-07-30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