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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9月25号傍晚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派出所的车给撞了一下,当时下着细雨,但是我没有打伞
你好,我是在9月25号傍晚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派出所的车给撞了一下,当时下着细雨,但是我没有打伞 你好,我是在9月25号傍晚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派出所的车给撞了一下,当时下着细雨,但是我没有打伞。我老公骑电动车带我,刚好走到派出所门口,我们走非机动车道,直走,派出所的车子刚好转弯归队,就在我们车后面撞了一下,我就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左边脸部受伤,眼睛下面,眉毛角,上眼皮,肩膀,手腕,手指有四只受伤,左腿膝盖右侧一块乌黑,格马士手表镜片,周围有摩擦已不能修。当时派出所的所长出面处理,问我们要不要报警,我们一看是派出所的车,不报警让他们处理也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就私聊,当时抢口只有留血,看起来是皮外伤,他们也没有叫我们去做检查,一开始说给200元让我们去把伤口处理一下,我就说:这么多伤口去医院200元能行的啊!后面说给300元,我说300也太少了,老公就说400,没办法,说都说了肯定也就加不了了,就同意,后来到派出所里面开了张单子,有按手印。第二天起来整边脸都肿起来了,左边都很痛,为了以防万一就又去派出所让他们带我去做个检查,又说是周末没人值班让我们自己去,费用留好发票找他们报销。由于碰到国庆长假,8号和老板一起去找处理事情的教导员,叫他赔偿点务工费和报销医药费,谁知道他说只报销医药费,我们不同意,今天又去找他们,他又出去了,所以我们就找了另外一个副教导员,他叫我们先找调节员调节一下。谁知道调节下来说一共赔偿3000,我们又不同意了,商量了很久,才说加500,我们说再加500,也就是一共加起来是4000,他们一直在说理解他们,我就说我们已经够理解你们了,我们又没有说一开口就要你多少钱,我们将心比心,都不要太过份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往好的方面去想,他们倒好说只赔偿3000。我想去立案了,我想问一下,派出所的调解跟公安局的一样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5-10-13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