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作一年半。不和我们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可以要求单位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既然这样,那就及时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