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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2岁,去年在游戏中认识了一个男的,他自称他88年的,今年八月份到我这儿来玩时
我22岁,去年在游戏中认识了一个男的,他自称他88年的,今年八月份到我这儿来玩时 我22岁,去年在游戏中认识了一个男的,他自称他88年的,今年八月份到我这儿来玩时,自称是存了两万元的银行卡丢了,后来又叫其姐姐给我打了两千元作为其在这边的开销,当天来时,我以为他就是我这辈子的依靠,所以就和他开房了,他走时,我给了其一千元,走时的机票八百元也是我买的,直到后来我才发现他不是88年的,而是82年的,比我大11岁,我接受不了,遂要求与其分手,并让他补偿我的两千元损失费,他不给,请问他这算是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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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10-13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