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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上海工作 辞职时公司让我补交1000多的保险 公司是2

之前在上海工作 辞职时公司让我补交1000多的保险 公司是2 之前在上海工作 辞职时公司让我补交1000多的保险 公司是25号结算工资的 我26号提出辞职 之后一直没有上班 次月16号正式离职 除去休息时间 公司算我请了12天事假 让我补交1000多保险 合理吗 可以不交吗 因为不在上海工作了 觉得交了也白交 如果不交公司会不会不给我公积金办封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5-10-13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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