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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曾用名龚艳,现用名龚妍。认得我的玉门西安成都重庆出生在北碚。

曾用名龚艳,现用名龚妍。认得我的玉门西安成都重庆出生在北碚。 我被侵犯的权利现在有以下: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尊严人格,知情权,遗嘱的共识权,没有告知亲生父母的一切情况,没有出名却出名被强制诵经精神病院!滞后13年。其实3--28随都在吃药,不知是有人下药还是水质。周围的亲戚几乎都有故意伤害罪,多少,所以表妹最漂亮的伍敏被在2009年那我的钱到外地整容,就是料到今天,买卖婚姻,蓄意谋杀,。其实已经从2008年的4月17日在长江整卷的重庆打铜街营业部开始已经侵犯,属于经济犯罪,触犯了刑事法规,我在2011年的3月14日去过纽约大楼确认自己无任何违规和违反道德!却遭到周围人的唾弃!询问?联合国》?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妍心桥80(重庆)
提问时间:2011-06-1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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