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私人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老板将所有东西都搬走,员工工资怎么追讨
私人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老板将所有东西都搬走,员工工资怎么追讨 2013年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四五个月工资,有些员工就直接辞职找他签了协议,后来经过劳动局的调解仲裁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还是没有发辞职员工的工资。我和几个员工为防止他跑了,就坚持在公司上班,但在2014年年初某天回到公司,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什么东西都搬走了,后来我们几个员工通过他亲戚找到了他,并叫他写了一份欠条,大概内容是说某人,身份证号,欠谁,身份证号,什么时候开始至什么时候结束,共多少钱工资,什么时候还清。但因为当时没有公章,就叫他签名并打了手指印,现在已经过了还钱日期大半年了,都没有还到一分钱,我们发微信问他,他就一直拖,一个月拖一个月,直到9月份他才还几百块钱打发我们,还说公司已经破产清算了,之前写欠条给我们是念在我们当时还一直上班。现在我们想去告他,但是手头上就只有那一张欠条,自己的劳动合同,还有微信的聊天记录。请问一下我们这张欠条有效吗?如果去告他,只有这些资料可以吗?如果不行还需要什么资料?还有之前欠辞职员工工资的,他们是已经走过法律程序,以这种有法律债务在身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吗?我问过那些辞职员工,他们说都一直没有还工资给他们,那是不是说他根本没有走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他们走了法律的员工是不是也会因为告的是公司,现在公司已经清空,就算找到法人也无法追讨工资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哆薇咪(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10-12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