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婚十年,按协议前儿媳从未给付抚养费,我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孩子爸爸以孩子名义起诉孩子妈妈,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你好,可起诉处理,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以孩子名义起诉前儿媳履行协议支付抚养费。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