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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这样写有什么不对之处吗?

这样写有什么不对之处吗? 民事起诉书

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71635……(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1-06-1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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