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样写有什么不对之处吗?
这样写有什么不对之处吗? 民事起诉书
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71635……(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1-06-14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