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交往了不到五个月的男朋友,现因感情不和,我提出分手,他表示让我承担除吃饭外的所有费用
你好,不合理
未办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同居关系即告解除,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双方不承担对方的任何义务
可以拒绝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