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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医院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手残废

医院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手残废 患者去年12月晚上摔伤后送到镇医院诊治  当时病历上写明手腕处粉碎性骨折  也做了处理   后3个月内到该医院检查2次   医生都说没有问题  需好好休息  但患者手红肿一直未消   于是到市医院检查过两次   市医院医生只是看了之前拍的手腕处的X光片  就要患者回家休息    但是手还是不见好转  今年4月份患者到武汉同济医院排了X光片   手肘处还有一处骨头脱臼  肩膀处骨头轻微骨折  诊断书上写手腕处骨头异性病变    后告诉患者先理疗一段时间 后面需要动手术   但成功率并不高   故患者到“土医生”处诊治   现拍X光片  骨头已接好  患者手也好了许多    但由于时间过长    患者手部肌肉已萎缩   无法进行正常活动  患者由于此问题受刺激  出现头晕 心慌症状  昏倒多次 我们有到镇医院了解情况   镇医院骨科主任说当天值班医生有检查手肘和肩膀处  无问题  所以只对手腕处进行了处理  该院副院长说手肘处异性病变是因为没有活动(其它医生都讲没有此可能)    请问此问题可以要求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me(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1-06-1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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