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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朋友介绍我到一个包工老板底下干活,做的是消防喷淋管道,做了十七八天

经朋友介绍我到一个包工老板底下干活,做的是消防喷淋管道,做了十七八天 经朋友介绍我到一个包工老板底下干活,做的是消防喷淋管道,做了十七八天,一天在压管槽时不小心左手食指未稍关节指骨被压断一半,事后我们代班和老板将我带到市立医院治疗,住院18天后出院,医生开了一个月的病假,出院后先在工地上休养9天,因工地生活条件太差,我和老板协商让我回老家休养,也同意了。一个月的假期到了,我来到市立医院复查后,医生又开了一个月的休假期,我问医生,我的手大概还需多長时间才能完全恢复,医生说很难说。老板让我在工地上继续干活,我向他提出了我要回家休养并让老板他和一次性把工资结了,再补贴我两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我在工地上受伤前干的十八天工资加上休养两个月工资,再加补两个月工资。老板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10-11 19: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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