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为什么负次要责任人就不用承担部分费用,这跟判定为负全责有什么区别呢?
为什么负次要责任人就不用承担部分费用,这跟判定为负全责有什么区别呢? 我老公的摩托车把一个五岁的小孩撞伤了,交警判定我老公为主要责任人,小孩子的监护人为次要责任人,小孩的医疗费3800元都是由我老公垫付的,现在结案的时候交警人员还叫我老公给对方付护理费、生活费、车费1250元,对方却一分钱都没有出,这样合理吗?交警人员说我老公的车有强险,但强险也只能报60%-80%的账,剩下发生的费用都由我老公一个人掏腰包,这样合理吗?为什么负次要责任人就不用承担部分费用,这跟判定为负全责有什么区别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12345……(重庆-开县)
提问时间:2011-06-13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