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你好! 本人59年出生,于93年因真实的婚姻无法继续而到外村于一未婚女再婚
你好! 本人59年出生,于93年因真实的婚姻无法继续而到外村于一未婚女再婚 你好!
本人59年出生,于93年因真实的婚姻无法继续而到外村于一未婚女再婚,按法律办好离结婚手续,因为前妻要财产要孩子,所以我孤单离家落户外村。于95年生育一女,上了户口,于97年生育二女,怕违生而在我弟家上了户口,于2001年接受违生罚款(上户口时申报抱养女)。就这样以为无事至今十九年了,现在被仇人报复举报,因此计生部门就进行立案并送达罚款通知,总罚金为男方七万,女方三万。请教贵律师这样罚款合理吗?该怎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5-10-10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