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对方违约如何申诉维权
对方违约如何申诉维权 2013年9月本人购买了日之泉轻纺总汇一个商铺的使用权10年,金额为43万元。并由甲方即广州康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有偿管理,合同约定前五年按6%、7%、8%、9%、10%支付本人利息,第五年可以选择拿回所有使用费43万元或者继续使用。该公司每季度付息(合同约定是每月付息),直到2015年6月。现在已经停止付息,经了解据说是经营不善,没有人前来解释和联系。按照合同约定,如甲方拖延支付利息达60天,乙方有权解约。那么请问我应该走哪条申诉途径拿回我的43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utewu(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10-10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