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关于产生的货款问题,原公司可以起诉劳动者吗?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关于产生的货款问题,原公司可以起诉劳动者吗? 原公司与我于2014年1月签订销售劳动合同,于14年10月的时候,因为公司的原因,我负责的那家分店要关闭,一直未与我们再继签合同,在14年内产成的销售货款有一部分未回款,公司一直将我们的提成与11、12月的工资以及年终奖未发,(2个月的工资于15年转为14年所欠货款的回款),其实在这一年里我也有去客户那里催款,但是因为客户的欠条上写的是欠公司的,而不是我个人,我要求公司出面一起去催款,公司的人也不出面,说是我个人问题,只认我个人,只因公司将货物拖至店面的时候所签收的是我的名字,现在一年过去了,公司说我14年的货款未追回,要起诉我。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乖乖0605(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10-10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