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派出所这样解决合理吗?
请问派出所这样解决合理吗? 前几天,我母亲被邻居的儿子打了。原因是这样的:我们这儿原来吃的水是自备井的水,后来水泵坏了,自来水公司就往我们这儿按了两个临时水管,当然这个水管也是付费的。因为我母亲家离按水管的位置比较近,所以邻居们都推荐我母亲来管这个水。每25L水卖2毛钱,这也是大家伙定的价格。在5月20日那天,有一个邻居,他是在附近卖老豆腐的,来这儿打水,他用的是100L的桶,本该1元的水,我母亲就跟他们要7毛,就这样他还要还价,我母亲不同意,后来他们的儿子来了,就把我母亲打了。当时我们都不在现场,后来赶到的时候,我母亲已经被他们打倒在地上了,他儿子还不依不饶的在那儿叫骂,我们气不过,就去和他们撕打了起来。后来120来了,我母亲被拉到医院抢救,他母亲不知为什么也住了进来。在住院期间,我母亲从抢救到出院一共花了2000元,他母亲什么也没治,在医院里住了三天,就出院了,花了800元。当地派出所给我们的解决方案是:补差价,1200元。那我们这边就白被打了,是吗?请您帮我们分析一下,这样处理结果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龙海雕刻(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1-06-13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