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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乘客开车门碰电动车,认定司机全部责任,电动车无责任,未在认定书上写明乘客的责任。

乘客开车门碰电动车,认定司机全部责任,电动车无责任,未在认定书上写明乘客的责任。 我是乘客,开车门时与后方电动车发生事故。去交通队定责时,认定司机负全部责任,电动车无责任,我作为乘客没有在认定书上出现,没有给我定责。司机将车停在混行道上上, 离路肩超过30公分以上,电动车从后方行驶过来。现在电动车作为伤者将司机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而保险公司认为有乘客责任,所以不愿赔偿。之后电动车又追加乘客为被告。现在想问的是法院大抵会如何判决?且乘客最开始的时候带电动车伤者去医院查看伤势治疗已经垫付了2300多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lian……(北京)
提问时间:2015-10-1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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