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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作为研发部门第一批研发人员,在公司待上市期间被恶性辞退

我作为研发部门第一批研发人员,在公司待上市期间被恶性辞退 我在的公司于2014年在深圳成立分公司(以APP为主导的网络公司),我于2015年3月进入该公司进入公司研发部门,试用期3个月,6月份转正。
工作期间无迟到、请假记录、并按照领导要求加班工作。并基本按照任务需求完成研发进度。(只有一次因为公司PHP没有人,导致接口得不到,无法正常完成研发进度,校绩被打了C)
于2015年8月,公司新招一名与我同类型的研发人员,该人员从未进行工作过,9月份,我研发的产品进行了上架。9月底,公司进行人事调配, 要求裁剪人员,我们部门在选择我和他时,
选择裁剪我,该月份我按照需求完成工作任务,校绩被恶性打了C。人事通知我有2个C被辞退是不进行赔偿,我问了领导后,他告诉我:“这样吗?那就算了吧”,并警告我“你要是走公司层面的话可能再也不能在深圳找到工作。”
之后领导与上级商量,改了校绩记录。我想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被辞退了能得到多少赔偿?(公司正在面临B轮融资,如果B轮融资正常进行,公司在16年会正式上市,我作为最初的研发人员是有员工期权的,但是我完成产品上架后就辞退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s53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10-1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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