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顾问
关于原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金问题
关于原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金问题 本人是南阳市西峡县失地农民,现年63岁。1975年复员军人,并1976年到西峡县办集体企业砖瓦厂工作,企业于85年办分厂,本人到分厂工作。1993年企业倒闭,本人失业。目前已失去劳动能力,原耕种地已被征收。人社部及河南省人社厅先后下文对未参保职工的养老问题进行处理。我目前每月领取60元农村养老金,问题是我工作18年,能否领取职工养老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二王先生(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5-10-09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