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受害者敲诈和恐吓”
交通事故“受害者敲诈和恐吓” 您好。林律师。本人在今年5月14号。下午4点左右驾驶一辆50铃货车。时速在20碼以下碰撞到一辆电动助力车。车上是母女俩。年龄分别为49岁和24岁。因刹车缓慢碰撞了对方的后车厢,导致对方摔倒在地。当时我立即报120将她母女俩送往医院检查住院。当场人也帮我报了交警。起初送进医院检查后没事,医生建议留院观察几天。在他们住院期间。作为当事人。本人与我妻子每天都到医院24小时轮流照顾,包括“吃饭。上厕所。换点滴等等”刚开始几天对方要求检查。可检查结果没事。可后来检查问题就多了。说双腔积液,膝盖的韧带松弛。怀疑脑震荡。对方受害者家属开始叫嚣,说要把我家里弄破产等之类的恶言恐吓。作为受害者有这样的心理是很正常的。可是他说膝盖的韧带松弛的资料和诊断被收藏起来了。只有双腔积液。其余报告不见了知。本人从5月14日照顾到25日停止对他们的照顾。在此期间。因车是跟朋友借的。。朋友为了尽量将车取出。被对方受害者骗取说押7000元在他身上。第二天给放车。可结果没放。而摆明说拿你们这七千块是去疏通关系用“指贿赂医生”。之后每天以电话形式骚扰和恐吓我父母。内容基本“你们找钱来交医院。准备住上一年。如果不交就将他家属送往我父母寝室等等”经双方约定。于6月6日前往交管所协调。可在交管所协调之前。每天受到对方恐吓。说要把我家里弄翻,不让我家人生存。还有不按他们的条件的话就将他家属送往我父母的寝室。。。在这次协调交警没出面以法律制度理赔。对方找了个所谓的律师说母女二人所有的补偿加起来总共3万3元。当时我父母受到他们的恐吓之下,无奈的让我与受害者以2。5万元将此次交通事故了结。“不包含在医院的医疗费用。”加上之前在他身上的7000元,在我们劝说下。他交了4300元在医院。在他身上还剩2700元。所以总共的赔偿他27700元。虽让在交警里面我已经签了同意书。但是在朋友劝说下想以法律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目前这27700元,交到他手上已经12700元。还剩15000元未予交给对方。我想问下。像这样的情况是否能起诉对方以恐吓和敲诈罪名来起诉对方。还有我父母被对方吓得身体已经出现各种病状和无法睡眠。请张律师看后及时与我联系。本人姓名:张海生。目前所在地:广东普宁市流沙镇。电话:13318181854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aofa……(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1-06-12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