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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没过户被买方卖掉

房屋买卖没过户被买方卖掉 协议书

甲方:邹德群

乙方:黄康碧

  甲方在车城明珠80号N17-4住房一套,房屋建筑面积57.88平方米。甲方将房屋转让给乙方,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契税证》尚未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房屋订本协议,一资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房屋签定本协议,一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有完全的处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2。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1万元整(大写:壹拾壹万元整)。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给甲方。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房地产权证》和《契税证》)之日后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

4。甲方将房地产过户到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全由乙方承担。房屋过户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5。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约人民币三万元整。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为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双方签章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2010年10月30日
房子还没有过户,房子就被买方私卖出去,买方是付全款,我能毁约么?因为我没有过户,他没有处理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yy5i0……(重庆-双挢)
提问时间:2011-06-1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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